根据两国协议,持有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证入境朝鲜,停留期不超过30天,但须由朝方接待单位邀请,方可前往朝鲜访问。
持因私普通护照赴朝鲜前须在朝鲜境外办妥签证或观光证。赴朝鲜商务洽谈必须有朝方接待单位邀请,申请签证手续可径询朝方接待单位。申请赴朝鲜探亲访友时,须持有朝鲜亲属发出的邀请函和朝有关机构同意书方可申请签证,同意书由在朝亲属向朝鲜出入境事业机关申请。持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赴朝时,应在指定口岸入境并在指定边境地区活动,如需前往其他地区,则应得到朝鲜出入境事业机关的同意。
朝鲜境外负责办理朝鲜签证及其他证件业务的机关为朝鲜驻外外交、领事代表机构。朝鲜驻华外交、领事代表机构有朝鲜驻华使馆、朝鲜驻沈阳总领馆和驻沈阳总领馆丹东领事办公室、朝鲜驻香港总领馆。朝国际旅行社在华办事处等机构负责办理观光证,须通过旅行社申请。
驻华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日坛北路11号
电话:010-65321186(值班) 010-65326639(领事)
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09号
电话:024-23240008、23240009
驻沈阳总领事馆丹东领事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佳地广场A座2101室。
电话:0415-3450099
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35楼3502室
电话:00852-2803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