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个人旅游/商务/探亲访友签证·波兰签证材料·上海送签

费用包含:波兰签证中心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波兰领馆签证费服务内容:提供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材料清单/样本提供+材料审核+申请表代填(手填/在线)+材料整理排序+代做机酒订单(15天)+代做行程表(15天)+签证预约+陪同送签+由签证中心直邮护照(费用自理)【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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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库存:9985

费用包含:波兰签证中心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波兰领馆签证费

服务内容:提供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材料清单/样本提供+材料审核+申请表代填(手填/在线)+材料整理排序+代做机酒订单(15天)+代做行程表(15天)+签证预约+陪同送签+由签证中心直邮护照(费用自理)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身份证明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
3、至少留有2页连续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国家拒签记录的护照;

★照片(2张)

1、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头发不能遮住眼睛,不得佩戴有色隐形眼镜、美瞳,照片不能美颜;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或送签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3、面试当天携带原件至领馆;

★长期居住地证明

1、户籍所在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2、非以上五地户籍,需提供以上五地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1、请提供行程期间有效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未成年人如未办理身份证,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3、送签当天携带原件。

★结婚证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未婚或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工作证明

★在职证明

本人所在单位的纯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注明公司的现址及现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 号、电子邮箱和网站主页);
2、用英文开具,加盖公司公章;
3、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禁止第三方模仿或伪造签字;
温馨提醒:申请人生活城市与在职证明上工作城市,请保持一致,如有特殊原因,请提供手写说明一份。
在职证明

★单位证明复印件

1、有效的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大学或公法机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资产证明

★资产证明(在职人员)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60000元以上;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本人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合同可只提供体现主要购置和房产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及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本人名下带有效年检章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
备注:
1.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存款证明/房产证/行驶证/股票交割单(存款证明必须是5万/人),另提供关系证明, (例如能体现关系的户口簿整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
2.如申请人资产不够或未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供配偶的财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关系公证并由外交部认证及配偶手写的出资证明,但本人需有一定的资产(如果配偶不出行,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行程证明

★境外医疗保险

1、原件,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需购买至抵达国内当天;
2、您可在下单预订时选择购买保险(如在我司购买保险,保单由我司提供);

 

申请表格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邀请证明

★邀请材料(商务签证)

1、邀请函原件,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注意:邀请函上的签名人的名字必须要显示在KRS文件上)
:如有所在公司与外方公司的合作往来证明,如: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联系EMAIL等,请一并提供。
2、邀请人的波兰护照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如邀请人非波兰籍,则提供有效的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函上邀请人姓名在KRS文件上面显示则无需提供邀请人身份证明);
3、邀请方的KRS文件(有一定规模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如参展或观展,需提供由正式的展会公司签发的会展组织方邀请函原件:
(1)如只是前往观展,可以只提供邀请函复印件。
(2)如参展,请提供摊位确认函、付款通知书、付款收据、摊位图。

★邀请材料(探亲访友签证)

1、由省政府颁发的官方邀请函(ZAPROSZENIE)原件及复印件。如果邀请人在其居所或其他居所内为被邀请人提供住宿,需提供邀请人对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例如:租房证明,或其它明确写明邀请人可以招待客人在其住所内居住的证明)。
2、波兰朋友或亲属的英文邀请函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邀请人与您的关系、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波兰签证页/居留证(或波兰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并认证;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停留时间
使领馆根据行程签发为准
有效期
使领馆根据行程签发为准
办理时长
45个工作日
停留次数
使领馆根据行程签发为准
受理范围
适用于长期居住、工作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的申请人
送签地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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